注:项目征集截止日期延至6月23日(本周四)
英文学院各位同学: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大学生创业教育与创业实践,营造支持、鼓励大学生投身创业实践的良好氛围,提高大学生创业水平,根据学校领导的指示,结合我校当前大学生创业教育工作实际情况,特面向我校全日制在校生征集创业实践项目,并资助其进驻我校“大学生创业实践基地”。
学校将视实际情况为入驻项目提供必要的风险投资资本(一般不高于总投资额的30%)和免费办公场所(配网络、电话和办公桌椅)等条件,以支持其孵化成功最终走向市场。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遴选条件
1、项目成员原则上须为我校全日制在校生(含本科生和研究生,不包括南国商学院、继续教育(公开)学院、留学生教育学院、国际学院学生);
2、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成立公司,能独立经营,自负盈亏;
3、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章制度;
4、项目所有成员均须征得家长书面同意;
5、项目成员能正确处理好创业与学业的关系;
6、项目有较好的市场前景。
二、遴选工作基本程序
1、基本程序:
即日起面向全校征集项目→专家评审→确定批准进驻项目→提交申请材料→进驻→开始经营→半年考核→期中考核→退出或继续经营→期终考核→终止或延长期限或推向市场。
2、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将组织专家定期对入驻项目的遵章守法经营情况、项目盈亏状况、市场前景等进行评估、考核。
3、进驻基地时间期限一般为2年,确有实际经营需要,通过申请程序并获批准后可适当延长(或缩短)1年。
4、项目通过考核评估的,继续经营;考核不合格的,限期整改合格后继续经营;经整改还不能达标的项目终止经营、退出创业实践基地。
三、遴选工作组织机构
遴选工作由学生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组织各学院及校外内有关专家组成遴选工作专家小组共同完成工作,具体事务由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副主任黄石胜负责统筹安排。
联系电话:36209532、39328886
四、遴选工作时间安排